通知公告(济南)
华民慈善基金会就业扶助项目申请通知
2010年06月21日 点击:[]
各学院(所、中心):
华民慈善基金会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注册,由民政部主管的全国性非公募慈善机构,是目前我国大陆地区原始出资额最大的非公募慈善基金会。2009年,华民慈善基金会与我校合作开展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共资助我校102名2010届本科毕业生。项目以“经济资助、能力提升、扶助就业”相结合的方式展开,全面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毕业生的就业能力。通过实施该项目,受助学生的就业能力得到显著增强,有利地推动了我校就业工作的开展。
2010年4月,华民慈善基金会再次与我校展开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根据我校与华民慈善基金会合作实施的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的有关协议,依据华民慈善基金会章程和项目计划安排,华民慈善基金会将为我校100名学生提供就业帮扶,包括4000元/人的现金资助和专门的就业能力提升培训。现将项目启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的有关安排
2010年项目相关的申请受理公告、申请指南(包含项目简介、项目法律意见书、项目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申请表格预览、申请材料邮寄说明)等文件将于5月20日正式公布在基金会网站(http://www.chinahuamin.org),请及时通知本院符合申请条件的2011届毕业生登录网站并仔细阅读有关文件,严格按照项目申请要求进行注册和申请。
网上申请受理时间:5月20日起至6月20日
书面材料邮寄时间:5月20日起至6月30日
二、申请人条件
1、2011年毕业的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毕业生,不包括应届毕业的硕士生和博士生。
2、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在所有大学课程中,有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不及格或不合格者;
(2)受到学校或院系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三、具体申请流程
拟申请的学生请登录基金会网站(www.chinahuamin.org),点击网站首页左上侧“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申请”,进入项目申请页面,仔细阅读“项目申请受理公告”和“申请指南”中5个相关文件。申请流程如下:
1、符合申请条件并有意愿申请的同学进行网络注册;
2、注册完成后重新登录,按照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人登记表”和“项目申请书”(提交前可进行在线修改和保存),并最后定稿提交;
3、提交在线文件后,打印“项目申请人登记表”、“项目申请书”和“申请声明”,确保填写和打印文件完全一致,并在“申请声明”最下方处手写签名;申请人的证书、证明等相关证明类材料应自行妥善保存,华民慈善基金会和学校将对受助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抽检。
4、持上述申请材料到学院审核,请各单位党委副书记在相应栏签字并加盖公章;
5、请各学院将本单位申请材料(申请声明、项目申请人登记表和项目申请书)进行汇总,于6月20日前交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中心校区18号楼2楼指导部),学校将审核盖章并直接将学生申请材料邮寄至基金会指定地址,基金会以邮寄的纸质申请材料为评审法律依据。
四、项目咨询
为了快速解答学生对项目的各种问题,基金会项目部将于项目申请启动同期开设网络反馈和热线电话系统,请有问题咨询的同学登录项目专网中“常见问题”,查看常见问题解答。如有在以上解答以外的问题,可在该网页直接点击“我有新问题咨询”,直接发送邮件向项目部咨询,项目部工作人员将及时给予回复。
五、资助名单确定方式
项目评审由基金会依据“项目评审体系”的各项指标打分排序,最终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名单。基金会将向学校提供排名前100名的候选学生名单,由学校会同各院系再次复查审核,如确有需要调整的学生,须由学校提供书面意见,基金会按照候补学生分数排名依次替补,确定最终资助名单。